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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24 10:44 来源:铜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几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铜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务求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406,其中人事信息37规划计划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28;财政资金16条;两化领域112条;其他信息210条。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其中1件予以公开,3件因非我局掌握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更新、完善,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检查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效性开展审查,及时查漏补缺,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国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完善目录体系,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高效、便民。结合政务公开办向我局反馈的意见,多次进行整改,力求符合规范。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政府公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指派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有涉密信息违规公开的情况。三是我局接受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认知度不高、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积极整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持续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2、持续完善公开内容。加强调研和分析,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

3、持续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铜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