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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卫健委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5 16:26 来源: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官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网站(http://www.tltg.gov.cn/openness/OpennessAnnualReport/show/1305.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官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北段111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128126)。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各对应栏目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621条。包括本级文件及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业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招投标采购、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卫生监督、工作动态等内容。尤其是2020年度重点公开的医疗卫生模块中的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政策、服务等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与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医疗政策、卫生监督协管、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按照文件补充信息,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设立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新闻发布等栏目;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医疗健康领域专题专栏建设,新增了“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23个专题专栏。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条例》学习;二是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与审查力度;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保密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2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卫健委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一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信息服务工作;二是群众对我们政务公开平台关注度还不够,影像面还不广。

2021年,我委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相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涉敏信息审查。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加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提升解读含金量;二是加大对政务平台的宣传,扩大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安徽省卫健委下发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对公开服务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层级等要素进行深入讨论逐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