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铜官区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官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7 10:43 来源:铜官区统计局 字体:[ ]

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推进信息公开,有力确保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几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 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在铜陵市铜官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tltg.gov.cn/openness/)政府信息公开网查阅。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统计局沟通(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666号;联系电话:0562-6861008;电子邮件tlstgqtjj@163.com;邮政编码:2440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度,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29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主动公开1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12条,规划计划39条,机构设置及机构领导11条,人事信息12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公开3条,专项资金情况1条,应急管理1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16条,招标采购8条,统计信息及统计公报重点领域公开36条,政策解读信息公开31条,回应关切5条,新闻发布及其他信息25条,监督保障3条。

1: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数据图一览表

2:局务会布置政务公开工作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统计公报、统计资料、统计数据机构、人事、政策法规、决策公开、规划计划、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部门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及时主动在铜官区信息公开网、新闻网站(附图3:铜陵市铜官区举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20200928凤凰网安徽综合)、报刊(附图4:《铜官区推进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工作2020812铜陵日报B2版)、公众号、宣传栏(附图5: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栏)等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3:铜陵市铜官区举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

4:铜官区推进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工作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栏

(二)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部署,一是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专业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查缺补漏,信息公开常态化。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查找政务公开工作缺陷和管理问题,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意见及建议

2.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

(三)监督保障

对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评估,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议及培训会,及时更新发布日常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

 1.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实现政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开的效率,做到及时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强化统计经济管理与服务,促进统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3.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全局所有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4.强化规范创新,加大解读力度。一要规范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我局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局领导带头参与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保证政策解读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二要创新解读的方式。发布涉及民生热点的重要政策、统计分析,加强数据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