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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并按照铜官区政务公开办要求编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几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3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铜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tltg.gov.cn/openness/OpennessContent/showList/1283/0/page_1.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及时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政府二楼;联系电话:0562-6863337;电子邮件tgsqldbz@163.com;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立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政策解读,掌握舆情动态,做到制度性和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实时公开。2023年,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信息共561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220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0条、行政权力类94条、规划计划18条、人事信息38条、建议提案15条、财政资金类38条,其他信息128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两化”领域的信息公开,2023年更新就业创业信息113条、社会保险信息107条;及时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5条;公开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14条;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发布会、在线问答等形式,主动回应13次,互动回应1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同时做好人事、财政资金、解读文件、招标采购、应急管理等栏目的常态化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送达、归档机制。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切实做好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把保密关、质量关、格式关,确保发布信息安全规范准确。2023年,未发现我局公开信息存在泄密或者泄露个人、企业隐私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包括16大项内容: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资金、行政权力、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等。2023年我局立足简便易行、形式多样、便于监督的原则,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做好公开目录调整,保持动态更新。根据“两化”要求,科学设置公开栏目,方便查询,使信息公开覆盖到业务工作的全领域,有效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工作
定期进行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纠,梳理总结工作短板,认真制定问题清单,及时补缺补差,立行整改到位并挂网公开。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获得好评。2022-2023连续两年,在铜官区政务公开测评中我局考评分名列第一,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件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导向坚持以群众为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与群众互动较少,不能完全站在群众的角度对政策进行解读、公开群众关心的信息。二是政务公开渠道不够多样,比较单一,新媒体影响力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职人员。
改进情况:一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务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二要群策群力,积极思考,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新举措,提升综合质量。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