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铜官区西湖镇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官区西湖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6 来源:铜官区西湖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官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https://www.tltg.gov.cn/openness/OpennessContent/showList/1300/0/page_1.html)西湖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铜官区翠湖二路789号,邮编: 244000,电话: 0562-6862990,传真:0562-68666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湖镇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组织机构明确、权利运行透明。详细介绍镇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和各级领导在西湖镇开展的调研及指导活动,清晰展示镇各部门详细分工,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公开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完整详细,权力运行结果公正透明,确保得到有效监督。

2.丰富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各类应急预案和各类预警信息,让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预警,做好应对措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公布,让群众安心放心。

3.惠民惠农助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惠民惠农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惠民补贴政策清单、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结果,让每一笔惠民惠农资金得到广泛监督,落到实处。

4.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镇政府及下属各村居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特殊群体公共服务信息等各类公共服务。

5.各类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对镇政府“三公经费”、“年度财政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全年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8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了信息专人发布管理责任等机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专人负责日常运维和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平稳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建工作,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2.强化平台建设业务能力提升。专职人员通过参与相关培训学习、与其他单位开展线上线下交流,不断加强业务能力,优化平台建设。根据上级多次测评的反馈结果,对相关薄弱环节补缺补差,确保平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3.进一步规范了平台发布的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1.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议,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根据省、市、区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补缺补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我镇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全面和具体。

2.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调整,业务培训不及时,导致部分工作未能按时按质完成。

  (二)整改措施

西湖镇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1.围绕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内容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2.督促各部门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让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全面

3.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与铜官区各社区、部门相互学习,加强与区政务公开办的沟通,促进其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做法

2023年西湖镇在铜官区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上级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的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铜陵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将朝山村、农林村作为村(居)公开试点单位,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1.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公开内容全面具体,按上级相关要求并结合两村实际情况确定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分别设立“机构人事、财务报表、美丽朝山、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涉农补贴”等8个具体模块。公开形式多样结合,居民群众多渠道了解村务相关信息。公开时间及时准确,确保居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村务相关信息。

2.充分展现村务公开亮点,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在试点村,除了常规公开内容外,我们还设立了“美丽朝山,乡村振兴,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亮点栏目。村务公开亮点反映出的良好乡村社会风貌也是发展乡村旅游和促进村级招商引资的内在动力。

2023年以来,村级公开专题共发布119条信息。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