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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33 来源:铜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铜官区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市政务公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2024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327条,其中招标采购11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46条;财政资金13条;两化领域104条;其他信息153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2024年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为3,办理数量为3,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市政务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我局配备了一名专门的工作人员,积极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和权限发布本部门信息。由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任务分解清晰,措施切实可行,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和检查落实,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年度任务。一是圆满完成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各项政务信息公开任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实、完善信息发布工作。二是《条例》要求,不断梳理简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建成网上运行平台,按时、规范、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政务舆情反馈,通过政民互动、市长热线、人民网留言、领导信箱、等渠道及时反馈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监督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人员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以社会和人民的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做好主动引导。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信息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公开时,同步进行科学解读、阐述、增进公众对我镇政府工作的了解公开后,动态跟踪各种情况,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二是推进重要信息公开。每季度及时公布街道财政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情况、公共服务开展情况、近期重大活动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设立信息审核员,对发布信息进行确认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性,做好专栏窗及政府网站的管理工作,并把二者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形成从上而下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氛围,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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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