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铜官区东郊办事处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官区东郊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6:09 来源:铜官区东郊办事处 字体:[ ]

 

 

铜官区东郊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郊办事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平台,着力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51月1日-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542办事处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等财政信息,全年发布相关条目90余条。扎实推进行政权责清单、运行结果及应急管理等信息公开,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持续加强民生服务与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信息62条。围绕公共文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领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发布服务类信息百余条,提升民生政策透明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发布信息11条,有效畅通了沟通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在公文制发源头即明确公开属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安全合规。建立信息动态维护机制,对涉及法规政策、机构职能等变更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核查,确保平台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与权威性。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协调,保障各部门发布信息的一致与协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办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网站运维管理,严格内容审核发布机制,确保平台信息权威准确。针对网站运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整改,优化用户体验。重点围绕社会关切,主动公开本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明细及惠民惠农补贴分配结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1.工作考评: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通过常态化自查与针对性整改,实现流程规范与持续优化,形成管理闭环。

2.社会评议:及时更新并多渠道公开办事指南与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规范,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解读信息数量偏少、形式较为单一,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度和匹配度有待提升,影响了政策的传播效果和公众理解。二是公众参与程度不高。“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机制未能有效运转,栏目内容薄弱,重大决策事前征求意见等互动形式运用不足,政民互动闭环尚未完全形成。三是公开深度有待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发布频次较低,内容较为简略,公开的精细度和服务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解读,提升政策实效。增加解读供给,积极运用图文、问答、短视频等通俗形式,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二是通过前置建设参与机制、培育常设沟通渠道、扎实做好日常意见反馈,我致力于夯实信任基础,确保未来一旦有重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工作能即刻高效、有序、深入地开展。三是对标提质,促进精准公开。持续对标上级标准,动态优化公开目录。强化用户思维,从服务对象需求出发,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时效性和获取便利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