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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5MB0W32167H/202503-00001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拟对安徽国友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 吨再生塑料粒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拟对安徽国友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 吨再生塑料粒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7 08:43 来源: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3月7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3月10日- 2025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传真):0562-2818107      邮箱:178695550@qq.com

通讯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5000 吨再生塑料粒子项目

铜陵狮子山高新区包村东路2658号

安徽国友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茂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包村东路2658号,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厂区现有3#厂房,建筑面积约2400m2,购置安装、破碎机、熔融挤出机、切粒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建设4条再生塑料粒子生产线,建成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

1.在现有厂房内建设禁止夜间二十二点至次日凌晨六点期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改造以及设备安装调试作业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循环冷却水定排废水等必须纳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均必须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纳管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并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现有环境问题: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对原挤出成型工序等有机废气必须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等必须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投料、造粒熔融挤出废气等必须经收集+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 放标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优化生产车间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破碎机、挤出机、切粒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外售资源化再利用;矿物油(含桶)、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健全外销外售及危废处置台账。同时,必须规范化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

6.按照分区防治原则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矿物油存放区危废暂存库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7.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8.扩建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排放量0.126吨/年;VOCs排放量0.158吨/年。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排放量0.127吨/年;VOCs排放量0.505吨/年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