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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5MB0T68845E/202507-00005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互动回应:咨询再婚后生育的孩子父母是否享受婴幼儿入托补贴的问题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07 有效性: 有效
互动回应:咨询再婚后生育的孩子父母是否享受婴幼儿入托补贴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5-07-07 08:55 来源: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咨询:再婚后生育的孩子父母是否享受婴幼儿入托补贴的问题

    回复:经核实,我区卫健委核实二孩、三孩的核定标准,是依据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文件中的安徽省生殖保健服务证办证口径(父、母、子女有一方户籍在芜均可),并结合《安徽省卫生计生证件办理系统》培训中关于“亲生孩次”的定义:当前婚姻状况下夫妻亲生的孩次(离婚前与配偶生的孩子不算在本次婚姻中)。根据您的描述情况,核定当前婚姻状况下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如您后续还有问题需要咨询,可拨打电话0562-2854404,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