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
为加强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财政管理,增强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促进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助力高新区创新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分税制原则
遵循分税制体制的基本精神,与市对区财政体制保持衔接,税收实行属地征管。
(二)政策激励原则
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高新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推动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
理顺高新区事权关系,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实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收支范围
1.收入的划分:按属地管理原则,高新区范围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和非税收入等。
税收收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关税。
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2.支出的划分:根据高新区的职能和支出责任,确定财政支出范围。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必需的支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支出。
(二)核定基数
1.收入基数的核定
以高新区2019年一般预算形成的区级可用财力作为收入基数。
2.支出基数的核定
以2019年高新区实际支出水平核定支出基数。
(三)超收留用
高新区形成的区级可用财力超基数部分全部用于园区发展。
(四)财政专项支持
1.土地出让金返还:高新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入封闭运行,执行市级土地出让政策,全额安排至高新区。
2.专项支持:加大对高新区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规定编制高新区年度财政预算,将高新区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编制范围;按照要求编制高新区年度财政决算;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
(二)强化税收征管。高新区要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工作,积极组织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积极培植税源,挖掘税收增收潜力,保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三)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试行,暂定5年,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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