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返回专题首页
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2340705MB0N949767/202012-00005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铜官区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城市管理 民生政策库 住房 办发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0-12-24 09:26
发文字号: 办发〔2020〕2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中共铜官区委办公室 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官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区城管执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18856279146


中共铜官区委办公室 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官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26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高新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铜官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铜官区委办公室

    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4日 

  

铜官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进一步完善主城区违法建设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印发铜陵市防治违法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办201350号),维护主城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有效防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机制,构建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和城管部门为主体,互为支撑、密切配合、高效合理的控违治违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治理科技支撑,建立技防+人防的违法建设防治网,进一步提升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科技化水平。积极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违法建设治理模式,加大对新发违建的巡查管控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新建楼盘和小区内违法建设的治理管控,切实做到即发现即处置,确保我区新发违法建设零增长。结合项目建设和棚改清零计划,坚持各个击破、逐步消减工作方针,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努力实现辖区内存量违建得到全面治理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职责

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是本辖区内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城管部门(区违法建设防治办)职责

1. 负责做好区违法建设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相关措施;

2.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目标考核、综合评比工作;

3. 负责协调、指导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各职能部门违法建设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和具体实施;

4. 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依法组织行政强制拆除工作;

5. 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防治信息统计、资料报送及市级考核迎检等相关工作;

6. 违法建设防治其他有关工作。    

(二)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职责

1. 负责辖区内房屋基础资料的收集登记,建立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台账;

2. 建立违法建设防控考核机制,对分管负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督查考核;

3. 做好辖区违法建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4. 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教育劝导、上报及配合处置工作;

5. 加强对物管小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城管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文书送达、强制拆除等工作;

6. 完成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区纪委监委职责

1. 协调城管部门,对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情况开展联合督查;

2. 根据月度及年度考核情况,对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四)区委督查室职责

协调城管部门,对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情况开展联合督查。

(五)住建部门职责

1. 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历史遗留建设合法性认定、房地产及施工建设证照合法性认定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对违反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行政处罚工作;

2. 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核实工作;

3. 加强对全区范围内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或不履职的考核处理工作,并及时通报区城管执法局;

4. 依法开展辖区范围违规装饰装修等违反《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性质认定及案件移送工作,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开展好物业管理领域案件查处工作;

5. 完成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公安部门职责

1. 及时处理城管部门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

2. 根据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协助做好违法建设防治其他各项工作。

(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职责

1. 应城管部门要求,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规划监督、已批建项目的规划查验工作;

2. 应城管部门要求,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规划合法性鉴定并可以提出规划执法意见;

3. 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开展违法用地情形的案件处理。

(八)信访部门职责

做好因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引起的群众信访接待、宣传解释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九)消防部门职责

及时做好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拆除工作中的消防应急处置工作。

(十)卫健部门职责

协调好医疗救助人员和救助车辆,协调做好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拆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医疗救助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和落实以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违法建设发现、劝导和报告处置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网格划定责任区域,实行包片负责制,提高巡查频数,形成全区违法建设防控网络,促进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制度化。

(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区城管、住建、规划、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违法建防治工作责任,根据需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各责任单位应当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辖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

(三)建立违法建设防治信息机制。各部门应密切协作,探索建立违法建设防治信息网,摸排登记并经依法确认的违法建设纳入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部门间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坚持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在产权登记、出租出售、生产经营、征收补偿等各方面对违法建设进行限制和规制。

(四)建立违法建设防控及消减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加大新发违建防控工作力度。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是属地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各自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防治网格,严格落实网格责任;认真开展好辖区违法建设防治的巡查、劝导、制止及信息上报工作,加大对物管小区、特别是新建小区及楼盘内违法建设的治理力度,确保新发违建零增长。推进存量违建整治拆除工作,结合项目及棚改清零,开展好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实现全区存量违建全面得到治理的工作目标。

(五)建立群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参与违法建设防治工作,设立公开举报电话2881890(铜官区政府服务热线)、18956265626(铜官区城管执法局24小时举报电话),对广大群众举报新发生的违法建设,经查证属实的,由区违法建设防治办公室一次性奖励第一举报人1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与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签订责任状,将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纳入区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安排一定分值,区违法建防治办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实行违法建设防控考核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制度,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年度违法建设防控年度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下,一年内连续2次考核排名最低或累计3次排名最低的,违法建设治理目标考核工作不得分。

(二)严格兑现奖惩。严格按照《铜官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考核办法》执行奖惩和约谈规定,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加大物业管理小区违法建设管控考核力度,住建部门作为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对物业公司的考评细则,将违法建设防治情况纳入考评范围,严格考核措施,对违法建设防控严重缺位或落实不力的物业公司,加大失信黑名单制度约束机制,并报区违法建设防治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督查督办。区违法建设防治办要健全督查督办制度,组织对辖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进行定期督查,重点加强节假日等薄弱时段的督查,及时编发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将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四)提供经费保障。区级财政每年安排违法建设防治工作专项资金,包括查控违资金、违法建设防治考核资金和举报奖励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保障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日常督查、考核、奖励等需要。加大违法建设防控科技设备投入,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量的财政资金,用于无人侦察机、可移动式记录仪等设备的购买及维修更换,构建技防+人防的防控网络。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加强违法建设防治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经费、场所和装备配备,切实保障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开展。

(五)实行报告制度。高新区管委会、镇办社区每周将所在区域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区违法建设防治办。城管部门要组织各城管中队做好辖区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完善内部报告制度。

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24 09:26 来源:铜官区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铜官区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网站支持IPV6
皖ICP备16015755号   网站标识码:3407030008   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275号  联系方式:0562-2100022 0562-68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