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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15 来源:铜官区新城办事处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以及市、区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新城办事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城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泰山北道673号,电话:0562-2112110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新城办事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21231日,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644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新城办事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未引发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排查整改公民个人隐私、错敏词等信息工作13次,针对发布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以新城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网站为依托,对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平台发布的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把牢入口关,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1、工作考核:根据市、区第三方测评结果,梳理问题并逐项分解,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处理问题不及时的部门做好督促与提醒工作,抓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保证数量、追求质量2、社会评议:认真落实社会评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察访核验,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公众意见;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全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新城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当前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是政府网站,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多样性的利用方面还存在不足;二人事变动,部分部门负责人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目录更新的内容不够规范,不符合公布栏目的要求

下一步,新城办事处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一不断探索公开方式,积极推进各类媒体融合发展,搭建集信息发布、热点问题回应等功能于一体的宣传阵地;二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对各部门负责人的宣传内容、范围和要求进行培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责任意识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完善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