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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0:26 来源:铜官区民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30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5条,行政许可信息23行政处罚信息0条,行政处罚信息0条,行政确认信息4条,按时公开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年度预决算、专项资金等信息58条,公开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和答复信息5条。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针对养老机构和公益性公墓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已完成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文公开属性发布审查机制。定期对公开公开信息进行检查防止出现长时间不更新的情况。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投诉信访案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诉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完善目录,使网站内容丰富详实,民众在浏览网页时可输入关键字方便精准的直接查阅到信息。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民生信息,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政策解读等信息,帮助群众了解民政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府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专家参与、科研机构参与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2022年我局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高标准,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工作还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数量有待提高;三是能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常规工作,但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不多。

2023年度我局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严格实施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办法,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政策解读机制,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回应力度。扩大公众参与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