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重大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药品安全,5月20日,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辖区5家零售药店营业证照及经营许可证公示、药品储存、网络经营药品、处方药销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中个别药店存在药品储存温度不合规、网店公示信息与实际不一致、执业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提示牌放置不明显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其及时整改。区检察院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药店进行全面检查,以消除可能存在的此类不规范问题。
今年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其中保障食品药品领域安全是一项重要内容。此次专项检查,是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以“府检联动”方式,把检察监督融入市场监管过程,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重点聚焦网络销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涉药品网络安全问题,推动省院“检护质量安全”专项监督要求落到实处,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