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加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猫等遗弃宠物处置的建议”(2-6-21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流浪犬工作管理情况
根据2023年3月1日施行的《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流浪犬管理体系。自2023年以来,铜官区城市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入专项资金50万元,与铜陵市铜官区港湾流浪动物救助中心达成协议,对走失犬、无主犬等实施收容、免疫、救助、领养、处置。截至目前,已累计收容流浪犬近500只。
二、流浪猫管理现状及困难
(一)法律依据缺失。相对于犬只管理,国家及地方层面尚未出台专门针对流浪猫管理的法律法规,导致行政部门在处置权限、管理标准等方面缺乏执法依据。
(二)管理责任不明。流浪猫问题涉及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动物防疫)、镇办社区等多个主体,但各部门职责边界模糊,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易出现管理真空。
(三)处置手段有限。现有措施以被动响应投诉为主,难以实现源头管控;且收容场所、专业队伍和资金保障不足,无法规模化开展有效处置。
三、下一步措施
(一)推动立法完善。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向人大、司法部门呼吁,在修订地方动物管理法规时,明确流浪猫的管理职责和处置规范,填补法律空白,并将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探索制定流浪猫临时管控办法,建立闭环流程,优先解决扰民、防疫等突出问题。
(二)宣传文明养猫。通过社区宣传、媒体倡导等方式,呼吁市民不遗弃宠物,减少流浪猫源头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强化养宠人法律责任意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施万芳
联系电话:283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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