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运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步行街夜市摊点的建议”(2-6-20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特殊困难群体维持基本生活,上世纪末,长江路步行街统一设立临时性摊点。截至目前,长江路步行街临时性固定摊群点82处,流动摊点60处,以经营各类特色食品为主。分布于华亭路人民电影院沿线、银杏商贸城周边、步行街北门及合家福等处,东西跨度约700米,成为城区核心区域最具“烟火气”的地方,带动商区经济发展。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相关部门和社区也积极参照江浙一带发达城市夜市管理方式,不断探索摊群点管理工作。但也存在诸多困难:一是摊点经营收入普遍降低,绝大多数摊主不愿投入相关费用进行摊点改造。二是大部分摊点经营20年以上,客源相对稳定,摊位做到统一设置,易引发矛盾冲突。三是步行街夜市摊点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涉及统一污水排放管网改造、设置垃圾分类亭点及油烟等方面诸多综合问题,需纳入步行街整体改造提升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规范步行街夜市摊点经营秩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管部门立足“服务民生”与“市容管控”双重目标,通过“定标准、强监管、优服务”组合拳,推动夜市经济与城市文明协同发展。
(一)加强夜市高峰时段巡查监管,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消防安全、油烟噪声污染等问题,形成监管合力。
(二)引导摊主加强文明经营、自我管理、互相监督,形成“摊主自治 + 城管监管”的良性互动模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钱强
联系电话:139559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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