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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44 来源:铜官区民政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铜官区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紧紧围绕民政局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乌木山大道666;邮编: 244000; 电话: 0562 -6863148)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5条,其中:规划计划28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回复11条、新闻发布4条、双随机一公开10条、重点信息公开22条、社会救助信息68条、社会组织信息13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55条、养老领域信息14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党组一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的施政方式,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的问题。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积极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取得效果明显。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更新我局有关信息,补充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对我局牵头的重点公共服务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平台,继续完善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建设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积极主动梳理完成区级社会救助及养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并按目录优化调整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便利企业和群众对政务信息的检索需求。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局综合办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其他责任科室各司其职,有负责、有分工、有合作的“三有”工作机制,形成了 “领导把关、科室配合、人员协作”的工作格局,为有效推进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接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要求,步提高全局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是细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晰领导责任,安排专人做好网站的更新维护和管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化。是及时整改到位。针对每季度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分解,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得立行整改到位,并挂网进行社会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的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定期、及时充实和更新,需要落实专人维护,负责该项工作,存在发布质量不高等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报送公开信息时紧时松,特别是动态信息类,报送不及时,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紧密联系群众,争取信息公开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编制完成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个,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今年共计公开信息6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