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官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tltg.gov.cn/openness/)查看并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铜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电话:0562-221399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铜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要求,主动公开信息508条,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7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153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信息10条,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信息68条,监督保障类信息21条,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106条,人事信息19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7条,以及其他各类信息。
(2)决策公开。做好重大决策公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代拟铜官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反馈意见对外公开。
(3)政策解读。针对市场监管领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从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同时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片图表、卡通漫画等形式进行解读。
(4)回应关切。组织开展铜官区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演练模拟在中学发生的一起由沙门氏菌感染引起的34人食物中毒事故,进而启动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并及时将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对外公开。对窗口综合办理服务项目、铜官区区长质量奖预申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以及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政策兑现奖补申报等关注事项主动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积极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及时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定期梳理,配强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质量,实现对政务公开的规范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到位。
(2)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要点,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的流程。
(3)规范落实整改。针对关于第三方测评机构关于政务公开发布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逐条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区政务公开办。
(四)公开平台建设
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升级调整,对开设的专题专栏进行了更详细的划分,2020年11月,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新增“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栏目,下设执法稽查、个私经济监管、竞争执法、价格监督检查、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察、计量、标准化、认证检测监管、知识产权、登记注册、12345、市场监管标准、公共服务清单、应急管理18个子栏目,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逐项及时发布到位。
(五)监督保障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及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规范回复等有关内容,并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与市场稽查大队、市场服务处、各市监所、各相关股室构建信息共享与信息互通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定期梳理我局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群众关注的各类信息,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16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1 | 0 | 168 |
行政强制 | 9 | 0 | 1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7.8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公开思想认识有所不足。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原则认识不够透彻,政务公开的知识掌握的还不够深入,政府信息的公开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2)部分栏目的内容更新不及时。因我局政务公开信息涉及多项职能、多个单位,而受限于政务公开信息渠道的单一性,往往导致相关栏目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充分。
(3)热点栏目公开力度有待提升。公众关注度高的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监管、消费维权等领域,公开力度还有所欠缺。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学习提高站位。强化政务公开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及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规范回复等有关内容,把握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我区政务公开水平走上新台阶。
(2)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与市场稽查大队、市场服务处、各市监所、各相关股室构建信息共享与信息互通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定期梳理我局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群众关注的各类信息,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3)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市场秩序维护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标准目录,包含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等内容,并逐项及时公开。同时指导审核两镇一办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标准目录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