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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6:52 来源: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主要内容为: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官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站点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邮编:244000,电话:0562—28285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47条。其中,财政资金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2条,主动回应13条,生态环境质量信息23条,其他各类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日常发布内容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错敏字纠察机制,及时按照区第三方检测反馈内容落实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务公开依托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集约化平台。一明确专人负责,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编制我局主动公开目录。二是加强信息分类梳理,确保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对应。三是定期开展不良信息、错链清查,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无效链接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采集与发布考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及目标,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并将每月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二是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2023年我局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环保信息公开需求量逐年增多,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各类公开的内容,密切关注辖区环保舆情动态,重点做好相关主动回应及互动回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