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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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邮编:244000,电话:0562—2828586,传真:0562-28181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任务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把一些重点、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省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内容涵盖行政审批、回应关切、“双随机、一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方面。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开展答复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实行信息发布人员、信息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联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信息发布规范。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生态环境领域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依托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集约化平台,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定期清理无效信息,包括情况说明信息、过期信息等,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局内部考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2024年我局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信息公开目录繁多,部分目录无相关信息,只能发布情况说明;二是个别栏目的信息更新不及时,未能及时反映最新的工作动态。
2025年,我局将针对以上不足,积极改进,一是明确专人定期梳理栏目内容,清除过期说明信息、无效信息等;二是持续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督促相关栏目科室及时更新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