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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围绕“发扬民主,加强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目标,梳理思路、注重规范,拓宽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及时发布“三农”各项政策、技术、重点工作落实等信息。2023年共发布信息312条,权力运行信息35条、公开乡村振兴信息18条、规划计划25条,在政策解读栏目下发布信息6条,“两化领域”涉农补贴领域基层信息54条、水利领域82条,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7件,均按要求做好答复工作,办结率100%,其他信息共计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流程,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责任到人,主动进行信息发布。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及时开展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对于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新增“水利领域”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定期对目录内的信息内容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内容审核、发布、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水平虽取得明显提升,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工作重点倾向文字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较少;二是部分栏目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逐一整改。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解读形式;二是定期更新的各个模块内容,主动与区公开办沟通,了解掌握相关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铜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1月23日